網路敲詐已形成產業鏈 騰訊華碩等企業曾被敲詐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090922/2175901.html
網路敲詐已形成 槍手替公關公司罵人月賺上萬元
http://big5.ce.cn/xwzx/fazhi/200909/21/t...2231.shtml
“網路是個江湖!”這是IT圈子裏流傳最廣的一句話。
在這個網路江湖中,有網路管理者代表的政府,有企業網站扮演的客商,有普通網民組成的民眾,當然也有靠巧取豪奪發家的“江湖豪客”。
記者幾經週折採訪到了幾名長期在網路上靠敲詐勒索為生的“豪客”,他們披露的內容揭開了“
網路江湖”的冰山一角。
網路槍手在地產商間“挑事”月賺3萬
張雷(化名)的“早晨”是從黃昏開始的。9月18日晚7點,當記者按約定來到時,他正坐在中關村附近的一家麥當勞裏吃著“早餐”。
張雷是一名網路寫手,只不過他從來不用自己真實的姓名寫文章。
張雷每天的作息時間也很規律,只不過和正常人完全相反。每天下午5點左右,他從位於中關村附近的家中醒來,簡單地梳洗之後趕到家附近的麥當勞吃“早餐”。
晚上8點左右他回到家中開始看郵件,那些郵件有很多是各個公關公司發來的,郵件的內容就是讓其偽裝成不同的身份,撰寫文章謾罵或攻擊不同的企業,“當然,有時候也罵人,不過那些挨罵的大多數是名人。”
張雷本身就是學中文的,所以他寫文章的速度出奇的快,並且用詞講究、文理通暢,這也就是他被多家公關公司同時招募的原因。
一般來說,張雷的文章是以字數算錢,
每個字兩角錢。如果有了任務,他每晚要寫出3000到5000字。
文章不是由他直接放到網路上,而是把文章發到委派任務的公關公司,由公關公司進行編輯後再發佈到網路上。而與他合作的公關公司都有他的銀行卡號,在文章發佈出幾天后,就會有相對應的稿酬打到他的賬號上。
“去年金融危機時,各大樓盤之間都在打口水仗,我當時幾乎都是整夜的寫,一直寫到早上七八點。
那個月我賺到3萬多,
不過平時我每個月也有1萬塊左右的收入。”張雷說。
他說,自己並不認識那些他罵的企業或個人,每次公關公司找他的時候都會給他提供一些被罵者的基本資料,而他就像作家一樣去編造一個個故事,詆毀或謾罵那些與他素未謀面的對象。
公關公司扮演掮客角色居間調停
在張雷的引見下,記者見到了與其合作很長時間的某公關公司媒介部經理蔡女士。
蔡女士三十多歲,非常健談,“其實我們是中間人,真正的僱主都是一些網站。”她說。
據蔡女士介紹,
很多罵人或攻擊別人的“業務”都是一些小型網站委託過來的:“一般來說,網站會先給我們一些資料,讓我們去熟悉一個企業。隨後網站會要求我們寫一篇長度大約多少字的文章,並且會要求寫出多個不同的版本,最後由網站來定稿。”
“網站給我們開的價是
每個字五角錢,如果文章確實好,可以加錢。
我們給寫手兩角錢一個字,有時會多給點辛苦費。”蔡女士說,文章通過網站定稿後,公司會找一些帖手去貼,而那些帖手多是一些電腦高手,可以利用技術無限量地貼到各個不同的網站。不過他們在貼之前,這種文章都要由委託的網站先獨家發表,而帖手在貼的時候都會標明從哪個網站轉載來的。
蔡女士介紹,之所以標注出處,是為了被罵的企業或個人能夠順著線索找到委託的網站進行交涉。
而當有被罵的對象找到網站時,網站往往會將其推到公關公司,由公關公司與被罵的對象簽訂公關協議,刪除帖子並刊登一些正面的文章。
“這種公關活動的
費用一般在十萬到幾十萬不等,主要還是看對方的經濟實力。”蔡女士說。
“別看我們公司不大,但是我們的客戶幾乎囊括了所有的領域。從房地產到汽車,從酒店賓館到連鎖超市。我們只管居間調停,其他的事我們什麼都不管。”蔡女士說。
網路敲詐步驟圖解
第一步:槍手寫文章
一些網站尋找潛在的被敲詐對象,然後蒐集資料並交給合作的公關公司,公關公司找槍手,撰寫好攻擊性文章
第二步:帖手轉帖
專門的帖手負責將文章貼到其他的網站上。網路帖手除了技術過硬,人脈也很廣,和多家門戶網站有著密切的關係。貼一篇文章十塊錢,要保證想挂就挂,想撤就撤
第三步:公關公司調停
被詆毀的企業找到始作俑的網站協商。為了避免被指責為敲詐勒索,網站都會讓公關公司出面調停。最終被害企業掏錢了事,網站在和公關公司分贓後撤下文章。網站會從公關費中拿走60%到80%
多個企業曾被敲詐
記者從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了解到,早在2007年,總部位於深圳市的某科技就曾經打過官司,而當時起訴的原因就是有人先後在網路上發表大量侮辱誹謗該科技及其掌門人的文章。
據該案件的審理法官介紹,當時被告就是借助一家由其實際掌握的公關公司當傀儡,而那家公關公司的名字就叫“微協”公司,諧音就是“威脅”。
開始法院還很奇怪,明明就是敲詐勒索,為什麼不去公安機關立案。但當法院了解到全部事實後才認識到,原來被告就是把寫、發表、收錢等具體細節分離開來,使得其刑事敲詐變成了民事侵權。
最終,南山區法院判決被告及其所領導的“微協”公司敗訴,共計賠償該科技人民幣80萬元。
記者同時還了解到,很多知名IT企業也都曾經被人敲詐過,不過最終這些企業都沒有成功地走刑事立案程式。
這次奇虎公司抓住關鍵證據,才將涉嫌敲詐勒索者舉報到公安機關。
業內現狀博群、Q群也成敲詐媒介
隨著記者調查的深入,一些大的門戶網站所開辦的博客群及一些Q群也進入了調查的視野,原來這些群的成員也或多或少地參與到這種敲詐勒索之中。
9月19日,記者採訪了國內某知名門戶網站博客編輯王小姐。她披露,雖然該網站早已經躋身門戶網站的行列,但是依舊在從事著一些敲詐勒索的勾當。
“我就是管理博客的編輯,我手下管理著幾萬個博客。我經常會接到網站高層的指示,約請一些博客主人寫一些攻擊性的文章,並且在網站高層的授意下將這些博文置頂,或是挂到網站的主頁上。”王小姐說。
她告訴記者,往往在這些文章發表過一段時間後,就會有被攻擊企業的廣告挂到網站上來,隨後就有來自高層的指示讓其撤掉這些文章。
而記者還從一些Q群的參與者那裏了解到,目前有一些Q群也在從事這種交易,先是組織成員集體發帖子攻擊某知名企業,然後再假手公關公司從中收取一些費用,最後平分贓款後撤帖了事。
法律看點
錄音留證便於警方查處
中國法學會刑法專業委員會的張平,在很早以前就開始關注網路敲詐的問題。
張平說:“一個人或一個組織實施網路敲詐,那麼必須是行為者自己發表文章、找被害人談判、收錢分贓,這些行為都要有證據來證實。”
“現在,這些敲詐者為了逃避打擊,往往是找槍手來寫,然後讓別人發帖,找公關公司調停。警方無從掌握證據來立案偵查。”張平說。
張平指出,正是這種被分解的敲詐勒索,使得很多受害單位或個人無法以刑事案件來舉報敲詐者,最終只能選擇民事訴訟。
而由於民事訴訟往往時間漫長,且程式比較複雜,所以很多受害單位或個人乾脆選擇出錢買平安,最終花錢撤下帖子。
不過張平也指出,當企業遇到這種敲詐勒索時,如果能注意蒐集證據,那麼無論將來是以刑事案件追究還是走民事賠償程式,都將有所幫助。
“在奇虎事件中,就是採用了錄音的辦法,才使得警方在查處時有了比較充足的證據。”張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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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WongManTaks 於 2009-9-24 04:11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