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冒牌「滴滴車」 深女教師遭劫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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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北上常用的網約車平台爆出命案,深圳一名24歲新婚女教師本周一晚乘搭專車平台「滴滴出行」旗下的「滴滴順風車」預約車後遇害。
深圳警方表示,女事主上車前拍下車牌號碼傳給丈夫後失聯,專車平台卻指司機取消預約,經調查後涉事車輛的車牌為冒牌貨。目前警方已拘捕疑犯,他承認劫財後將女事主殺害。滴滴回應指,願承擔責任。
受害人曾拍下車牌 傳給丈夫
深圳南山公安分局前日(3日)通報,當日凌晨接到報案,報案人指其24歲妻子鍾某2日晚上9時許,搭乘白色豐田滴滴順風車到學校宿舍,但事主當晚11時仍未收到妻子的平安電話,妻子手機亦已關機,其宿舍同事亦指未見其蹤影。
家屬隨後從滴滴客戶服務處得知,司機在當晚10點多取消了定單,司機電話號碼亦未能接通。其家人亦在論壇發帖,並貼出鍾某上車時拍下的車牌號碼「粵C2S8N3」,求助網民幫忙尋人。
當局3日在寶安區一出租屋抓獲24歲疑犯潘某,並確認有關車牌是假冒的。潘某承認他接載鍾某後,將車輛開至偏僻路段,持刀迫鍾某交出身上財物,之後將她殺害。
據知,鍾某去年才結婚,是家中獨女,畢業於深圳大學外國語學院,是一名高材生,現為小學英語教師。目前鍾的屍體已找到,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
律師:平台有義務審核司機
「滴滴出行」3日夜間發聲明承認,受害乘客正是乘坐該平台註冊的順風車。
滴滴稱,嫌疑人潘某是用其真實的身份證、駕駛證和行駛證(車牌號為粵B6S8N3)在順風車平台註冊並通過審核,但案發車輛的牌照(粵C2S8N3)則是潘某臨時偽造。
滴滴指,對於這一事件中平台的責任絕不推諉,將承擔起應有的責任。
廣東中安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潘翔認為,網約車平台有義務審查核實入網車輛的牌照及其司機的身份證件。若平台未盡到審核義務,致使有關司機使用假牌假證為乘客提供服務,平台應對乘客的損失承擔責任。
「滴滴出行」是內地第一大網絡約車平台,被內地網民稱為「打車神器」,提供的服務涵蓋出租車、專車、快車、順風車、代駕及大巴。
事實上,近日「滴滴出行」頻爆醜聞。上周六(4月30日)海南海口市四名女高中生乘坐「滴滴專車」前往觀瀾湖電影公社時,發現司機開始「用手抓下體」,其後發現「他竟然在自慰」。
女生將司機的劣行拍了下來。「滴滴出行」客戶服務員指,事件嚴重,將與該司機中斷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