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9-2020, 06:33 PM
內地律師接獲要求勿代理港人涉偷渡案 指是為他好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04948
【即日焦點】內地律師遭要求勿代理港人涉偷渡案 有律師引警官指當事人接受官派律師;志願者現嚴重反應 英藥廠停新冠疫苗臨床試驗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04951
12港人涉偷渡扣留深圳 有律師被約談要求放棄案件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05094
12名港人涉偷渡遭扣押深圳 再有律師要求會面被拒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04785
12名香港人蛇被捕 律師稱被國保警告不得接辦案件
https://hk.on.cc/hk/bkn/cnt/cnnews/20200...2_001.html
被中國海警拘捕的12名香港人蛇,至今仍被關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有受家屬委託的內地律師表示,周五(11日)收到國保人員的警告,要求他不得接辦案件,否則可能會嚴重影響執業生涯。
該律師引述國保人員表示,這宗案件十分敏感,涉及港區國安法,要求他若再計劃到深圳探視當事人,要預先通知,並由國保人員隨行,同時不得接受媒體採訪。
被捕港人李子賢的代表律師紀中久則表示,周四(10日)下午到看守所遞交委託書後收到通知,指李子賢已經自行聘請兩位辯護律師。紀中久質疑,沒有家屬委託下,李子賢關押中如何聘請律師。
另一名受家屬委託的四川律師盧思位表示,四川的司法局曾要求約見他。據悉,他兩次到看守所探視未果,他指出檢察官拒絕他帶手機入內,亦叫工作人員對他錄影,他認為這些行為無法律依據,檢察官其後不再接待他。
華春瑩指 12 港人圖分裂國家 朱凱廸︰12 人淪外交籌碼 下階段或電視認罪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E7%BD%AA/
12港人拘留內地 涂謹申:有法治國家似乎會將12人送回香港依法處理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5%e7%90%86
被扣留港人家屬稱企圖分裂說法荒謬 要求當局盡快交代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05462
湯家驊:目前並無法律基礎引渡在內地港人回港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00914.htm
律師:港人見不到律師不利 譚耀宗:國家依法治國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00914.htm
內地維權律師王全璋表示,內地在不同檢控階段,罪名可以不停改變,12名在深圳拘留的港人無法見律師會好不利。執法人員有機會以「友好態度」,令被捕人講述更多內容,從中尋找新的罪名。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強調,國家是依法治國,內地司法過程有依據,不能胡亂批評,用猜測代替事實。
港人被拘留案 再有最少2名受家屬委託律師被要求退出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00914.htm
12名港人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正被刑事拘留在深圳鹽田公安分局。再有最少2名受家屬委託的代表律師,被所屬地方的司法局要求退出辦理案件,早前已經有3名深圳律師被迫退出案件。
其中一名代表律師表示,所屬地方的司法局引述司法部的通知,要做好管控律師的工作,除要求他退出案件外,亦不得對外透露案情,以及進行維權行動,又說,在未獲通知可與當事人會見前,不要自行前往深圳的看守所,以及不能接受傳媒訪問。他預計,有關部門有機會要求代表律師,書寫不願意接受家屬委託的聲明,但他表明不會退出案件,會嘗試向相關部門投訴和繼續爭取會見當事人。
另一名不願公開姓名的代表律師表示,繼國保人員後,亦接獲所屬地方的司法局勸退的電話,但他暫時不會退出案件,希望本周內再到深圳,嘗試與當事人見面。
12港人送中︱ 被捕人父質疑港警與內地串通「賣豬仔」 警深夜回應避提通話紀錄:行動與警方無關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0920...AYP7YLMTI/
警察公共關係科周日深夜回覆表示,警方於上月28日接獲內地執法部門通報,於8月23日在內地水域拘捕12名港人,涉嫌非法入境内地,又指曾檢視事發早上之雷達監察系統紀錄,未發現任何內地海警船進入或停留本港水域,當天上午亦未有接獲任何上述報告或市民求助,又強調該12名港人被內地執法部門拘捕,行動與警方無關。
相關新聞:【被捕送中】12青年家屬哭訴音訊全無 質問林鄭:你點話自己係香港人嘅母親呢?
至周一 (21日)下午5時,警再發聲明,稱就有被捕人父親「指香港警方早已掌握其子的通話記錄」及「賣豬仔」一說嚴正澄清,強調有關指控失實。警方首認上月26日被捕人父親曾往荃灣警署報案,報稱其子8月23日失蹤。警承認曾輸入其子電話號碼,以查WhatsApp最後上線時間和動態更新,稱沒有索取或掌握報案人兒子的通話記錄。
多名被扣押內地港人的家屬在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民主派初選出線人鄒家成及大律師鄒幸彤等陪同下,到灣仔警總報案,提出三項訴求,包括清楚交代12港人的被捕時間、地點、過程,並交代有關過程有否做成傷害;同時要求海事處提供事發當日船隻的雷達紀錄,以及要求水警提供事發當日的巡邏路線及位置。
相關新聞:12港人送中︱家屬對李家超稱被捕者已揀律師「錯愕譁然」 質疑逼他們接受官派律師
家屬並促港府以會面或通話,親自確認12港人的情況,並安排家屬委託的律師與12港人會面。
家屬透露警掌握被拘留人士WhatsApp紀錄
被拘留港人鄭子豪的父親表示,他於上月26日報案,警方卻出示一部不屬於其兒子的電話,鄭父說內有兒子WhatsApp紀錄。「佢畀個電話我睇,裏面有我個仔嘅WhatsApp,我又唔知點解有我個仔WhatsApp喺度,證實咗我個仔係出咗海釣魚,佢(警方)話,出咗海釣魚,六七日都好正常啫,所以我哋警方唔受理,只可以喺街上,(如果)見到我個仔:『你爸爸搵你呀!』咁樣。」
鄭父沒有說明警方展示的是截圖,抑或是通訊紀錄,指兒子因為之前被控涉嫌縱火,每周均需到警署報到,「既然我個仔電話WhatsApp警方係全部都有,我相信絕對有機會嗰12個人嘅資料,包括WhatsApp、電話,全部俾警方控制,絕對有機會警方同中國政府勾結埋」,他指:「將呢班港人賣豬仔,賣畀中國政府」。
另一被拘留港人李子賢的父親則指,上月28日報案指兒子失蹤,但對方已指兒子遭內地公安拘留,他希望發聲:「希望香港政府同我搵返個仔返嚟,同埋香港人最低權利我都希望係有」。
李子賢父質問:我哋個仔係咪真真正正喺鹽田看守所?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聲稱入境處已與12港人家屬聯絡達80次,李子賢父親強調從未與張建宗直接對話,「我哋個仔係咪真真正正喺鹽田看守所?我都希望盡快知道,最低限度,唔可以探望嘅話,(給)相片或者佢喺裏面畀封信我哋,(讓)我哋知道佢哋真係喺嗰度。」
有份跟進事件的朱凱廸指,現時案件資訊僅得內地公安單方面提供,而且資訊只有一個,就是在中國水域拘捕涉事港人,但港府又肯定涉事港人由香港逃走,形容當中過程「有一段空白咗」,希望警方及海事處公佈有關雷達紀錄,等找出港府是否知悉12港人正在離港,以及澄清外界對內地公安跨境執法之嫌。
大律師:被捕未成年人士不能自行委任律師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涉事港人已全數按內地提名單委任律師,今天陪同部份家屬前往報警的大律師鄒幸彤反駁指,涉事港人中有未成年人士,根本不能自行委任律師。她強調即使「官派律師」,港府也應轉告家屬被委託者為何人。
她透露,現時有兩名家屬律師向內地當局提出申請,要求移交被拘留港人回港,不排除會再有律師提出申請。鄒家成亦指,家屬律師未來會繼續前往看守所提交公證書,要求會見當事人。鄒幸彤表示,按內地刑法,公安在拘捕後30日內,即最遲本周二要決定是否正式逮捕,否則要放人,若正式逮捕便可繼續拘留,促港府盡快釐清是否涉非法逮捕。
警方深夜回覆:
檢視雷達紀錄未發現內地海警曾入本港水域
警察公共關係科周日深夜回覆表示,警方於上月28日循相互通報機制接獲內地執法部門通報,於8月23日在內地水域拘捕12名港人,涉嫌非法入境内地,警方即時通知被捕人士家屬,亦正積極與內地執法部門聯絡,了解案件進度,但目前並未收到進一步資料。
警方指,因應公眾關注,水警指揮及控制中心曾檢視8月23日上午的航行監察系統紀錄,未有發現任何內地海警船進入或停留本港水域,當天上午亦未有接獲任何上述報告或市民求助,又強調該12名港人被內地執法部門拘捕,行動與警方無關。
警方續指,灣仔警署周日接獲一名女子報案,指有6名港人被內地執法機關拘留,報案人要求警方提供協助,警方會與相關部門繼續跟進事件。
至周一 (21日)下午5時,警再發聲明,稱就有被捕人父親「指香港警方早已掌握其子的通話記錄」及「賣豬仔」一說嚴正澄清,強調有關指控失實。聲明首承認上月26日曾有一名男子往荃灣警署報案,報稱其子8月23日失蹤。警指曾以手提電話輸入其子電話號碼,以查WhatsApp最後上線時間和動態更新,警指沒有索取或掌握報案人兒子的通話記錄。
[ 本帖最後由 我愛大波波 於 2020-9-21 04:1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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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香港人蛇被捕 律師稱被國保警告不得接辦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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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中國海警拘捕的12名香港人蛇,至今仍被關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有受家屬委託的內地律師表示,周五(11日)收到國保人員的警告,要求他不得接辦案件,否則可能會嚴重影響執業生涯。
該律師引述國保人員表示,這宗案件十分敏感,涉及港區國安法,要求他若再計劃到深圳探視當事人,要預先通知,並由國保人員隨行,同時不得接受媒體採訪。
被捕港人李子賢的代表律師紀中久則表示,周四(10日)下午到看守所遞交委託書後收到通知,指李子賢已經自行聘請兩位辯護律師。紀中久質疑,沒有家屬委託下,李子賢關押中如何聘請律師。
另一名受家屬委託的四川律師盧思位表示,四川的司法局曾要求約見他。據悉,他兩次到看守所探視未果,他指出檢察官拒絕他帶手機入內,亦叫工作人員對他錄影,他認為這些行為無法律依據,檢察官其後不再接待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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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家驊:目前並無法律基礎引渡在內地港人回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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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港人見不到律師不利 譚耀宗:國家依法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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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維權律師王全璋表示,內地在不同檢控階段,罪名可以不停改變,12名在深圳拘留的港人無法見律師會好不利。執法人員有機會以「友好態度」,令被捕人講述更多內容,從中尋找新的罪名。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強調,國家是依法治國,內地司法過程有依據,不能胡亂批評,用猜測代替事實。
港人被拘留案 再有最少2名受家屬委託律師被要求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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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名港人涉嫌偷越國(邊)境犯罪,正被刑事拘留在深圳鹽田公安分局。再有最少2名受家屬委託的代表律師,被所屬地方的司法局要求退出辦理案件,早前已經有3名深圳律師被迫退出案件。
其中一名代表律師表示,所屬地方的司法局引述司法部的通知,要做好管控律師的工作,除要求他退出案件外,亦不得對外透露案情,以及進行維權行動,又說,在未獲通知可與當事人會見前,不要自行前往深圳的看守所,以及不能接受傳媒訪問。他預計,有關部門有機會要求代表律師,書寫不願意接受家屬委託的聲明,但他表明不會退出案件,會嘗試向相關部門投訴和繼續爭取會見當事人。
另一名不願公開姓名的代表律師表示,繼國保人員後,亦接獲所屬地方的司法局勸退的電話,但他暫時不會退出案件,希望本周內再到深圳,嘗試與當事人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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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被扣押內地港人的家屬在立法會議員朱凱廸、民主派初選出線人鄒家成及大律師鄒幸彤等陪同下,到灣仔警總報案,提出三項訴求,包括清楚交代12港人的被捕時間、地點、過程,並交代有關過程有否做成傷害;同時要求海事處提供事發當日船隻的雷達紀錄,以及要求水警提供事發當日的巡邏路線及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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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透露警掌握被拘留人士WhatsApp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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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父沒有說明警方展示的是截圖,抑或是通訊紀錄,指兒子因為之前被控涉嫌縱火,每周均需到警署報到,「既然我個仔電話WhatsApp警方係全部都有,我相信絕對有機會嗰12個人嘅資料,包括WhatsApp、電話,全部俾警方控制,絕對有機會警方同中國政府勾結埋」,他指:「將呢班港人賣豬仔,賣畀中國政府」。
另一被拘留港人李子賢的父親則指,上月28日報案指兒子失蹤,但對方已指兒子遭內地公安拘留,他希望發聲:「希望香港政府同我搵返個仔返嚟,同埋香港人最低權利我都希望係有」。
李子賢父質問:我哋個仔係咪真真正正喺鹽田看守所?
政務司司長張建宗聲稱入境處已與12港人家屬聯絡達80次,李子賢父親強調從未與張建宗直接對話,「我哋個仔係咪真真正正喺鹽田看守所?我都希望盡快知道,最低限度,唔可以探望嘅話,(給)相片或者佢喺裏面畀封信我哋,(讓)我哋知道佢哋真係喺嗰度。」
有份跟進事件的朱凱廸指,現時案件資訊僅得內地公安單方面提供,而且資訊只有一個,就是在中國水域拘捕涉事港人,但港府又肯定涉事港人由香港逃走,形容當中過程「有一段空白咗」,希望警方及海事處公佈有關雷達紀錄,等找出港府是否知悉12港人正在離港,以及澄清外界對內地公安跨境執法之嫌。
大律師:被捕未成年人士不能自行委任律師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涉事港人已全數按內地提名單委任律師,今天陪同部份家屬前往報警的大律師鄒幸彤反駁指,涉事港人中有未成年人士,根本不能自行委任律師。她強調即使「官派律師」,港府也應轉告家屬被委託者為何人。
她透露,現時有兩名家屬律師向內地當局提出申請,要求移交被拘留港人回港,不排除會再有律師提出申請。鄒家成亦指,家屬律師未來會繼續前往看守所提交公證書,要求會見當事人。鄒幸彤表示,按內地刑法,公安在拘捕後30日內,即最遲本周二要決定是否正式逮捕,否則要放人,若正式逮捕便可繼續拘留,促港府盡快釐清是否涉非法逮捕。
警方深夜回覆:
檢視雷達紀錄未發現內地海警曾入本港水域
警察公共關係科周日深夜回覆表示,警方於上月28日循相互通報機制接獲內地執法部門通報,於8月23日在內地水域拘捕12名港人,涉嫌非法入境内地,警方即時通知被捕人士家屬,亦正積極與內地執法部門聯絡,了解案件進度,但目前並未收到進一步資料。
警方指,因應公眾關注,水警指揮及控制中心曾檢視8月23日上午的航行監察系統紀錄,未有發現任何內地海警船進入或停留本港水域,當天上午亦未有接獲任何上述報告或市民求助,又強調該12名港人被內地執法部門拘捕,行動與警方無關。
警方續指,灣仔警署周日接獲一名女子報案,指有6名港人被內地執法機關拘留,報案人要求警方提供協助,警方會與相關部門繼續跟進事件。
至周一 (21日)下午5時,警再發聲明,稱就有被捕人父親「指香港警方早已掌握其子的通話記錄」及「賣豬仔」一說嚴正澄清,強調有關指控失實。聲明首承認上月26日曾有一名男子往荃灣警署報案,報稱其子8月23日失蹤。警指曾以手提電話輸入其子電話號碼,以查WhatsApp最後上線時間和動態更新,警指沒有索取或掌握報案人兒子的通話記錄。
[ 本帖最後由 我愛大波波 於 2020-9-21 04:17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