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0-2021, 08:38 PM
防暴速龍執勤未展示編號 官指違反《人權法》 投訴機制亦不足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D%E8%B6%B3
高等法院:執勤警員不展示編號違反《人權法》
https://www.thinkhk.com/article/2020-11/19/45265.html
https://www.thinkhk.com/d/file/2020-11-1...939c2.jpeg
港高院法官表示 警方執法不顯示身份證件違反人權法
https://www.voacantonese.com/a/judge-say...68841.html
記協勝訴! 港高院裁定警員不出示委任證違法
https://www.soundofhope.org/post/444634?lang=b5
遇查求先看警委任證不構成阻撓 女社工脫阻差罪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91...2_001.html
不展示警員編號裁違人權法 鄧炳強稱上訴 暫不用行動呼號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C%E8%99%9F
【荃葵青遊行】被查身分證要求先看警委任證 女社工脫阻差辦公罪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C%E7%BD%AA
被指叫「黑警死全家」襲警 廚師撤控 傳媒拍下經過 獲賠訟費
https://news.mingpao.com/pns/%E8%A6%81%E...F%E8%B2%BB
圖1之1 - 廚師陳耀鈞被控襲警一案獲撤控,他感激有傳媒拍到事發經過,證實 . . . . . . (余卓祈攝)
9月21日「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後,晚上有市民於旺角警署外聚集,一名廚師被指叫「黑警死全家」後襲警被捕。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度提堂,獲控方撤回控罪兼得訟費。獲撤控的廚師在庭外明言此案是「警方濫捕」,慶幸有傳媒影片證實他沒有襲警,不過現時暫不考慮向警方提出私人檢控。
明報 2019.11.30
被指叫「黑警死全家」襲警 廚師撤控 傳媒拍下經過 獲賠訟費
http://www.mingpaocanada.com/Tor/htm/New...gaa3_r.htm
9月21日「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後,晚上有市民於旺角警署外聚集,一名廚師被指叫「黑警死全家」後襲警被捕。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度提堂,獲控方撤回控罪兼得訟費。獲撤控的廚師在庭外明言此案是「警方濫捕」,慶幸有傳媒影片證實他沒有襲警,不過現時暫不考慮向警方提出私人檢控。
斥濫捕誣告 稱警長說「鋤硬你」
被告陳耀鈞(54歲)任職廚師,原有的控罪指稱他於今年9月21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與弼街交界襲擊警署警長白皞。案件昨第四度提堂,控方申請撤回控罪,並願意支付訟費。裁判官下令撤控及由控方支付訟費,若雙方在兩個月內未能就金額達成共識,可到區域法院申請訟費評定。
據悉,涉案警長錄口供時稱被告打了他一拳,但控方除此以外沒有其他證據,因此決定撤控。另有傳媒影片拍攝到事發經過,顯示有警員跑向被告並搶去其帽,被告被包圍後攤開雙手,其後被警長拘捕。
散庭後有不少支持者叫好及祝賀被告,獲撤控的廚師在庭外稱,捲入本案全因「警方濫捕同老屈」,又稱涉案警長拘捕他之後表明「會鋤硬你」,現在撤控才可鬆一口氣。他亦感激有記者拍到事發經過,從片段證實他並無襲警。
「全家都係藍」 不考慮私人檢控
就該警長供稱被他拳打,有妨礙司法公正之嫌,他說有律師建議向警方提出私人檢控,但礙於他「全家都係藍」,亦不想因為打官司而頻開記者會、變得「紅過黃之鋒」,所以暫不考慮建議。
他表示因此案在旺角警署被扣押兩晚,保釋期間的工作和生活都受到限制,更不敢參與示威,現在會繼續抗爭。他提及本案獲「612人道支援基金」資助,但耗用了6位數字訟費,希望可取回。
【案件編號:WKCC3721/19】
被指喊「黑警死全家」後襲警 片段證無辜 男廚師獲撤控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7%E7%88%AD
【逃犯條例】男廚被指辱警及被控襲警 控方撤控並同意支付訟費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F%E8%B2%BB
無業漢爆粗罵警擾亂秩序罪成 上訴指不滿遭舉槍指嚇獲判得直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122...2_001.html
中年無業漢被指於去年11月在旺角的示威活動中「爆粗」罵警,說了一句:「X你老母死差佬!我頭先無啦啦食咗兩個催淚彈!」,該名無業漢於今年5月在裁判法院被裁定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成,被判接受200小時社會服務令。他不服定罪上訴到高院,高院法官黃崇厚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今日(21日)判他上訴得直,定罪撤銷,稍後會頒判詞書面解釋理據。律政司表示考慮到本案判刑及案件的特殊情況,不會申請重審。
51歲上訴人王偉威,過去曾任西隧交通督導員。他被控於2019年11月10日,在旺角彌敦道與亞皆老街的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即不斷喧嘩,有關行為相當可能破壞社會安寧。
王今日無律師代表,親自陳詞,他在呈交給法庭的書面陳詞指,案發時他曾遭警員用強光照射及舉槍指嚇,才說出「X你老母死差佬」的說話,惟原審時代表他的大律師失職,未按其指示及意願盤問警員證人。
律政司一方則指,原審時代表上訴人的大狀資歷甚深,大狀亦有行駛專業判斷,要證明大狀嚴重失職標準相當高。惟法官黃崇厚認為原審裁判官的裁決確有令人不安之處,遂判上訴人上訴得直。
原審裁判官陳慧敏在裁決時指,不排除被告是受催淚彈擊中而想發洩情緒,而非蓄意挑動在場人士的情緒。不過若非有大量警員布防,被告的行為或會令在場人士衝擊警方防線或扔物品,認為其行為相當可能破壞社會安寧,故裁定他罪成。
中年漢涉粗口罵警上訴得直獲撤罪 官:原審代表律師漏盤問強光照眼 礙判斷供辭可信性 (20:45)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1%E6%80%A7
無業男爆粗罵警判社服令上訴得直 官指原審裁判官因誤會而錯判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F%E5%88%A4
中催淚彈「爆粗」罵警罪成判社服令 中年漢上訴得直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7%E7%9B%B4
3男上水非法集結罪成 官不信警胡亂拘捕令自己更辛苦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91...2_001.html
咖啡店員涉中環非法集結 官指不排除路過判無罪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91...2_001.html
前年11月11日「大三罷」期間,中環有人在午膳時間發起「快閃」示威,當時一名星巴克咖啡店員工被捕。他否認參與非法集結罪,昨日(16日)起於東區裁判法院受審,至今天(17日)被判罪名不成立。裁判官黃雅茵指,當時被告身穿衣着的顏色與特徵,與警員的供詞有出入。加上被告的上司證明當日被告在中環的分店上班,故不能排除被告是下班途經示威現場。
28歲被告歐悅衡,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11月11日,在中環德輔道中與畢打街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控方證供指當日中午12點半,約500名示威者在上址集結堵路。期間被告身穿黑衫、黑褲及黑鞋,並戴黑色口罩,不停叫囂及指罵警員。警員在警告無效後,上前拘捕被告。
裁判官今天裁決時指出,警員作供時曾表示如果被告有特別打扮,他們會記錄在記事冊上,惟他們在口供及庭上作供時,均只說被告是穿黑衣黑褲。事實上當時被告身穿白色、印有橙黃色「熊公仔」圖案的上衣,外搭黑色恤衫外衣,有明顯衣着特徵,故難以肯定疑犯是否被告。而且被告的上司交出工作證明,證實當日被告曾在中環的分店上班,因為分店要提早打烊,被告在中午時下班,故不能排除被告是下班途經示威現場。
[ 本帖最後由 后太禧慈 於 2021-9-17 15:1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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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勝訴! 港高院裁定警員不出示委任證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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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查求先看警委任證不構成阻撓 女社工脫阻差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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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展示警員編號裁違人權法 鄧炳強稱上訴 暫不用行動呼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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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叫「黑警死全家」襲警 廚師撤控 傳媒拍下經過 獲賠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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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1之1 - 廚師陳耀鈞被控襲警一案獲撤控,他感激有傳媒拍到事發經過,證實 . . . . . . (余卓祈攝)
9月21日「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後,晚上有市民於旺角警署外聚集,一名廚師被指叫「黑警死全家」後襲警被捕。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度提堂,獲控方撤回控罪兼得訟費。獲撤控的廚師在庭外明言此案是「警方濫捕」,慶幸有傳媒影片證實他沒有襲警,不過現時暫不考慮向警方提出私人檢控。
明報 2019.11.30
被指叫「黑警死全家」襲警 廚師撤控 傳媒拍下經過 獲賠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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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後,晚上有市民於旺角警署外聚集,一名廚師被指叫「黑警死全家」後襲警被捕。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四度提堂,獲控方撤回控罪兼得訟費。獲撤控的廚師在庭外明言此案是「警方濫捕」,慶幸有傳媒影片證實他沒有襲警,不過現時暫不考慮向警方提出私人檢控。
斥濫捕誣告 稱警長說「鋤硬你」
被告陳耀鈞(54歲)任職廚師,原有的控罪指稱他於今年9月21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與弼街交界襲擊警署警長白皞。案件昨第四度提堂,控方申請撤回控罪,並願意支付訟費。裁判官下令撤控及由控方支付訟費,若雙方在兩個月內未能就金額達成共識,可到區域法院申請訟費評定。
據悉,涉案警長錄口供時稱被告打了他一拳,但控方除此以外沒有其他證據,因此決定撤控。另有傳媒影片拍攝到事發經過,顯示有警員跑向被告並搶去其帽,被告被包圍後攤開雙手,其後被警長拘捕。
散庭後有不少支持者叫好及祝賀被告,獲撤控的廚師在庭外稱,捲入本案全因「警方濫捕同老屈」,又稱涉案警長拘捕他之後表明「會鋤硬你」,現在撤控才可鬆一口氣。他亦感激有記者拍到事發經過,從片段證實他並無襲警。
「全家都係藍」 不考慮私人檢控
就該警長供稱被他拳打,有妨礙司法公正之嫌,他說有律師建議向警方提出私人檢控,但礙於他「全家都係藍」,亦不想因為打官司而頻開記者會、變得「紅過黃之鋒」,所以暫不考慮建議。
他表示因此案在旺角警署被扣押兩晚,保釋期間的工作和生活都受到限制,更不敢參與示威,現在會繼續抗爭。他提及本案獲「612人道支援基金」資助,但耗用了6位數字訟費,希望可取回。
【案件編號:WKCC3721/19】
被指喊「黑警死全家」後襲警 片段證無辜 男廚師獲撤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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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犯條例】男廚被指辱警及被控襲警 控方撤控並同意支付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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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漢爆粗罵警擾亂秩序罪成 上訴指不滿遭舉槍指嚇獲判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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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無業漢被指於去年11月在旺角的示威活動中「爆粗」罵警,說了一句:「X你老母死差佬!我頭先無啦啦食咗兩個催淚彈!」,該名無業漢於今年5月在裁判法院被裁定公眾地方擾亂秩序罪成,被判接受200小時社會服務令。他不服定罪上訴到高院,高院法官黃崇厚聽取控辯雙方陳詞後,今日(21日)判他上訴得直,定罪撤銷,稍後會頒判詞書面解釋理據。律政司表示考慮到本案判刑及案件的特殊情況,不會申請重審。
51歲上訴人王偉威,過去曾任西隧交通督導員。他被控於2019年11月10日,在旺角彌敦道與亞皆老街的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即不斷喧嘩,有關行為相當可能破壞社會安寧。
王今日無律師代表,親自陳詞,他在呈交給法庭的書面陳詞指,案發時他曾遭警員用強光照射及舉槍指嚇,才說出「X你老母死差佬」的說話,惟原審時代表他的大律師失職,未按其指示及意願盤問警員證人。
律政司一方則指,原審時代表上訴人的大狀資歷甚深,大狀亦有行駛專業判斷,要證明大狀嚴重失職標準相當高。惟法官黃崇厚認為原審裁判官的裁決確有令人不安之處,遂判上訴人上訴得直。
原審裁判官陳慧敏在裁決時指,不排除被告是受催淚彈擊中而想發洩情緒,而非蓄意挑動在場人士的情緒。不過若非有大量警員布防,被告的行為或會令在場人士衝擊警方防線或扔物品,認為其行為相當可能破壞社會安寧,故裁定他罪成。
中年漢涉粗口罵警上訴得直獲撤罪 官:原審代表律師漏盤問強光照眼 礙判斷供辭可信性 (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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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男爆粗罵警判社服令上訴得直 官指原審裁判官因誤會而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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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催淚彈「爆粗」罵警罪成判社服令 中年漢上訴得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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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上水非法集結罪成 官不信警胡亂拘捕令自己更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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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店員涉中環非法集結 官指不排除路過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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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11月11日「大三罷」期間,中環有人在午膳時間發起「快閃」示威,當時一名星巴克咖啡店員工被捕。他否認參與非法集結罪,昨日(16日)起於東區裁判法院受審,至今天(17日)被判罪名不成立。裁判官黃雅茵指,當時被告身穿衣着的顏色與特徵,與警員的供詞有出入。加上被告的上司證明當日被告在中環的分店上班,故不能排除被告是下班途經示威現場。
28歲被告歐悅衡,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11月11日,在中環德輔道中與畢打街交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控方證供指當日中午12點半,約500名示威者在上址集結堵路。期間被告身穿黑衫、黑褲及黑鞋,並戴黑色口罩,不停叫囂及指罵警員。警員在警告無效後,上前拘捕被告。
裁判官今天裁決時指出,警員作供時曾表示如果被告有特別打扮,他們會記錄在記事冊上,惟他們在口供及庭上作供時,均只說被告是穿黑衣黑褲。事實上當時被告身穿白色、印有橙黃色「熊公仔」圖案的上衣,外搭黑色恤衫外衣,有明顯衣着特徵,故難以肯定疑犯是否被告。而且被告的上司交出工作證明,證實當日被告曾在中環的分店上班,因為分店要提早打烊,被告在中午時下班,故不能排除被告是下班途經示威現場。
[ 本帖最後由 后太禧慈 於 2021-9-17 15:16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