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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底 doxing
#11
私隱署研封Tg 業界憂「殺錯」無辜 消息指要求刪「起底」信息不果 引《私隱例》限用
https://news.mingpao.com/pns/%e6%b8%af%e...0%e7%94%a8

近日通訊平台Telegram接連出現「起底」信息。消息人士稱,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曾要求平台刪除「起底」信息不果,現正積極研究,首度引用《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停止或限制市民使用Telegram應用程式。有資訊科技界人士表示,署方一旦落實封鎖Telegram,將對本港網絡資訊自由造成很大打擊,日後或可引用相同法例封鎖其他軟件

公署發3000通知促刪信息 多涉Tg
私隱公署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不會就個別個案的執法行動作出評論,又指會視乎有關「起底」信息的數量和頻密性,採取適當執法行動,打擊非法「起底」行為。本報曾向Telegram查詢,會如何處理平台與「起底」相關的信息及會否主動與當局聯絡了解事件,截稿前未獲回覆。

消息稱封鎖個別頻道有困難
據了解,私隱公署近日曾發出3000多個通知,要求社交平台刪除與「起底」相關的信息,大部分是向Telegram發出,有關平台並非全數遵從。公署正積極研究引用《私隱條例》第66L條,停止或限制市民瀏覽涉「起底」資料的頻道。消息人士表示,封鎖個別頻道技術上有困難,最終或會封鎖整個應用程式。

私隱公署早前指出,去年10月針對「起底」行為修訂的《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生效,截至4月底,共接獲368宗與新訂「起底」罪行相關的投訴,就66宗個案展開刑事調查,並聯同警方拘捕6人。警方則表示,截至4月合共拘捕8人。

香港互聯網協會開放數據小組召集人黃浩華擔心,署方一旦封鎖Telegram,將對本港網絡資訊自由造成很大打擊。他指倘若日後有其他通訊軟件涉「起底」罪行,私隱署同樣引用法例封鎖,將會減少大眾通訊軟件的選擇,且或「嚇跑」科技巨擘在港的投資。他又解釋,Telegram運作上未必使用固定域名(domain),在網上傳遞信息亦會不斷改變IP位置,假如私隱公署「有殺錯冇放過」地封鎖頻道,或會「殺錯」無辜網站。

黃浩華:或嚇跑科企投資 邱達根:Tg少商用

科技創新界立法會議員邱達根表示,業界以Telegram作為商業用途的機會較小,估計主要是私人用途受影響。他認為通訊軟件營運時須尊重當地法例,若Telegram多次不理會當局要求移除「起底」信息,當局須採取其他措施,惟有待私隱公署公布推行細節,才能評估杜絕起底行為效用,及對資訊流通的實際影響。

《港區國安法》生效以來,本港網絡供應商先後無法連線至「香港編年史」、「2021香港約章」、香港監察等網站。被問及警方已可根據《港區國安法》「封網」,私隱公署相關做法會否重疊,保安局前局長、立法會議員黎棟國表示,私隱公署沒有權力執行《港區國安法》,認為署方只是針對現有的《私隱條例》,向屢勸不改、未有移除不達要求信息的平台執法。他又相信坊間仍然有成千上萬個通訊軟件,可取代Telegram相關功能,不認同對資訊流通構成影響。

通訊軟件Telegram由俄羅斯兄弟Pavel Durov和Nikolai Durov創辦,2018年因拒絕讓俄羅斯當局存取其加密金鑰,遭當地政府下令在境內禁用。其間俄羅斯政府曾封鎖逾百萬個IP位置,惟未能夠全面封鎖Telegram。俄羅斯當局前年以Telegram協助調查涉及恐怖和極端主義的案件為由,解除Telegram的禁令。

01消息|港府考慮禁用Telegram應用程式 影響十多萬香港用戶
https://www.hk01.com/sns/article/771256

[Image: aD7IbxkMNMnCkQu1mZ29An6yhEqiwXREGW4oQxlu...w1920r16_9]

據了解,港府發現透過Telegram群組,發放警隊、立法會議員、政府官員等人士及其家人的違規「起底」訊息,自今年2月起,有死灰復燃之勢。更大的問題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近月一再要求Telegram公司,刪除有關違規「起底」訊息,但持續不獲正面回應,而有關違規訊息,大多發放來自台灣用戶。
消息人士透露,若Telegram公司短期內仍不獲得妥善回應,以及刪除有關違規訊息,港府計劃透露向互聯網供應商頒發禁令,於下載程式平台,刪除Telegram應用程式。據悉,港府估計目前大約有十多萬香港用戶,仍持續活躍使用Telegram應用程式。

要求刪「起底」訊息回應率低
消息人士表示,過去7個月,公署共發現7百多宗有關「起底」違規訊息,反映「起底」問題正死灰復燃,因為去年全年的有關「起底」個案才是8百多宗。更大問題的是,公署轉介Telegram公司,獲得的正面回應,愈來愈少,由以往百分百的回應率,降至兩三成,甚至是近期的零回應。

這種趨勢令公署必須思考使用終極手段,就是首度引用《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6L條所賦予的權力,停止或限制市民連接有關應用程式發布訊息,甚至要求下載程式平台,刪除Telegram應用程式,屆時,已下載Telegram應用程式的用戶,既不能繼續使用,新用家未來也無法下載Telegram應用程式。

消息人士表示,除非Telegram公司短期有積極回應,否則公署將要被逼採取行動。

私隱專員:去年接842宗起底投訴 
6人被捕政府去年提出修訂《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草案》,把「起底」行為刑事化,新條例去年10月生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周一(16日)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表示,去年私隱公署共發現842宗「起底」相關個案,在「起底」刑事化後,就其中25宗展開調查,與警方的聯合行動中共拘捕6人,另外66宗個案正進行調查。

鍾麗玲指,公署已經向12個網上平台,發出227份停止披露通知,要求移除超過1,000項「起底」訊息,當中約八成訊息已移除。她指,如有海外平台不移除相關訊息,公署會發出警告信,及向海外對口單位投訴。此外,在去年12月至今年4月,公署分別就2宗涉嫌干犯「起底」罪行進行拘捕行動,公署上周連同警方就另一案件進行聯合拘捕行動,該案涉及有人在社交平台披露警務人員、70名立法會議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

起底刑事化|私隱專員:去年接842宗起底投訴 6人被捕
https://www.hk01.com/sns/article/770711

政府打擊「起底」行為,將之刑事化,新條例在去年10月生效。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今日(16日)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表示,去年私隱公署共發現842宗「起底」相關個案,在「起底」刑事化後,就其中25宗展開調查,與警方的聯合行動中共拘捕6人,另外66宗個案正進行調查。鍾麗玲亦指,正考慮就屢次上載起底資料的平台設立黑名單。
要求網上平台移除逾千項起底訊息鍾麗玲指,公署已經向12個網上平台,發出227份停止披露通知,要求移除超過1,000項「起底」訊息,當中約八成訊息已移除。她指,如有海外平台不移除相關訊息,公署會發出警告信,及向海外對口單位投訴。此外,在去年12月至今年4月,公署分別就2宗涉嫌干犯「起底」罪行進行拘捕行動,公署上周連同警方就另一案件進行聯合拘捕行動,該案涉及有人在社交平台披露警務人員、70名立法會議員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法律界林新強「恭喜」私隱專員公署不再是「無牙老虎」,在《私隱條例》下有更大的權威,對起底行動進行刑事調查及提出檢控,以及要求停止披露起底訊息的法定權利。他指自己亦是其中一名起底受害人,明白很多受害人有冤無路訴,而且起底黑材料會經「加鹽加醋」後,送交到傳媒,令他們蒙受傷害和損失。民建聯陳勇關注,在13個網上平台的3,500多個起底訊息,為何未能全部移除,私隱專員面對甚麼困難,以及會否參考歐盟就「被遺忘權」、「不再顯示個人資料權」立法。鍾麗玲指,部分起底訊息上載到海外平台,即使平台收到停止披露通知後,仍未有即時刪除相關資訊,公署會發出警告信和接觸海外對口單位,協助將訊息下架。至於仿效歐盟立法,鍾麗玲指正審視相關修訂。

傳或會因起底猖獗遭港府禁用 Tg表驚訝
https://hk.news.yahoo.com/%E5%82%B3%E6%8...33117.html

日前有消息指,由於港府注意到大部分的「起底」訊息,均來自市民常用的通訊軟件Telegram(Tg),故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有意首次引用法例,停止或限制市民接達相關平台。Tg發言人回應外媒查詢時,表示對消息感到驚訝。

Tg發言人(Remi Vaughn)稱,該公司一直強烈反對共享個人私隱訊息,禁止「起底」內容。公司管理員定期刪除來自世界各地的「起底」內容,亦會處理所有透過應用程式或發送到該公司電舉報。VVV續指,不論報告的來源,公司處理有關內容的舉報時,都會按Tg服務條款和隱私政策進行審查和跟進,若當中包含非法色情或鼓吹暴力等,將採取相應的行動。不過,任何與政治審查或限制人權有關的請求,例如言論自由或集會權等,「都不會被考慮」(are not and will not be considered)。又指有關管理政策通用於每個國家或地區。

[ 本帖最後由 失蹤的老公 於 2022-5-19 03:5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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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條例修訂以來私隱公署首控「起底」案 男子下周三提堂
https://hk.news.yahoo.com/%E6%A2%9D%E4%B...42309.html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落案起訴一名31歲男子,涉嫌違反《私隱條例》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合共4項罪行,是私隱條例去年10月修訂以來,私隱公署首宗就「起底」罪行作出起訴的個案。案件下星期三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現正保釋。 私隱公署表示,這事件是源於金錢糾紛,被告涉嫌於去年10月在未經兩名人士同意下,於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的2個不同群組,披露兩人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手提電話號碼、職業、住址及僱主名稱。 私隱公署去年12月13日拘捕被告,當時是首宗因違反《私隱條例》「起底」罪行而作出拘捕行動。

Telegram起底群組「阿囝搵老豆老母」遭封鎖
https://hk.news.yahoo.com/telegram%E8%B5...23493.html

有指港府為打擊「起底」行為,會針對相關平台考慮設立黑名單,尤其多次發放「起底」資料的通訊程式Telegram。但在2019年開設的起底群組「阿囝搵老豆老母」自昨晚(24日)開始,已被封鎖。群組成員亦已不能再進入頻道,瀏覽以往的內容。不過有人疑另起爐灶,再建立一個同名群組,至今已逾500人加入。

不過,原有逾3.2萬人加入的「阿囝搵老豆老母」群組被封鎖後,有人再開設新群組,並聲言會將逾千名親中人士資料存至Excel文件,其強調,Telegram無權管理Excel文件內容。

政府揚言積極打擊網上「起底」
事實上,政府為打擊網上「起底」,傳出計劃停止或限制市民接達(access)存有大量「起底」訊息的Telegram社交群組。Telegram發言人當時回應外媒查詢時,曾指對消息感驚訝。而打擊的消息傳出後,舊有「阿囝搵老豆老母」群組不停發放「起底」訊息,粗略估計一日有數千條,被「起底」的包括政界人士、法官、議員及建制派人士等。

消息指,過去7個月個人私隱專員公署共發現700多宗有關「起底」違規訊息,反映「起底」問題正死灰復燃,因為去年全年的有關「起底」個案才800多宗,近日新增1,000宗,數量多於過去總和。

Telegram頻道「阿囝搵老豆老母」主要發布建制派人士的個人資料,如身份證號碼、住址、家庭成員等,範圍涵蓋中港官員、政界人士、法官等。早前亦有該頻道管理員被捕。

TG起底群組遭封鎖後另起爐灶 私隱公署:會密切監察
https://hk.news.yahoo.com/tg%E8%B5%B7%E5...44610.html

[Image: 50096203efe3a16c228c71a1783f9f14]

本網發現被Telegram封鎖「起底」群組「阿囝搵老豆老母」,被人同樣群組名稱另起爐灶,超過500人加入。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回覆查詢時,表示不會就個別個案的執法行動作出評論。私隱公署會繼續密切監察有關「起底」的情況,並行使《私隱條例》所賦予的權力,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以打擊非法「起底」行為,減低對受害人的傷害。

私隱公署再次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的刑事罪行,市民在網上或社交平台發佈或轉載任何看來是「起底」的訊息前,都要三思,以免觸犯法例。此外,「起底」行為對資料當事人,甚至其家人可造成深遠及嚴重的影響,私隱公署提醒市民切勿加入非法的「起底」群組或平台,煽惑或參與非法的「起底」行為,以身試法。

目前,私隱公署已經就66宗「起底」個案展開了刑事調查。而私隱公署連同警方自《修訂條例》實施以來,已經就7宗「起底」個案採取拘捕行動,共有6名人士被捕。

起底行為刑事化後 私隱公署已要求移除近4千訊息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613.htm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去年修訂條例將起底行為刑事化後,截至今年5月底,共向14個社交平台發出774個停止披露通知,要求移除3900個起底訊息,9成訊息已被移除。

鍾麗玲說,部分起底頻道更是整條被移除,認為是好現象,展示正確做法,相關頻道原有3萬多名成員,人數已大減。

被問到會否考慮封鎖「Telegram」,鍾麗玲強調,任何社交平台都不應被不法之徒擺放起底訊息,公署有權要求有關平台移除訊息,甚至限制或停止任何人閱讀,但她不便公開交代個別的執法行動。

對於公署會在甚麼時候採取行動,鍾麗玲表示,會視乎起底訊息數量、頻道的多寡而定,強調如須執法,也不希望影響其他合法頻道。

私隱專員指有要求部分網絡平台移除非法「起底」訊息
https://news.tvb.com/local/62a70ba6c652e...A%E6%81%AF

早前有報道指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正考慮,封鎖涉及大量「起底」訊息的通訊軟件Telegram。私隱專員鍾麗鈴表示,不適宜披露具體執法行動,強調公署一直有跟進相關情況,並會適時採取行動。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鈴表示:「我強烈要求所有社交平台,我認為他們本身都有監察責任移除不法訊息。就私隱公署來說,修訂(私隱)條例實施後,我們已經有權力發出移除通知書,要求一些網絡平台移除非法『起底』訊息,我們甚至可以限制或停止任何人瀏覽這些『起底』訊息。經過平台一部分、瀏覽部分、甚至瀏覽整個平台,這個權力我們是有的。至於個別平台,我們會採取甚麼執法行動,我就不便披露。」

[ 本帖最後由 失蹤的老公 於 2022-6-13 11:2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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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審不成反受其害 麵店事件情侶被起底 傳已遭公司解僱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72...2_001.html

日前天水圍某麵店掀起性騷擾疑雲,一對情侶食客指摘店內一名男侍應借傳菜之便,三度以「下體」頂向女食客背部,蓄意「抽水」,故將其放上社交平台公審。惟經涉事店家公開當日閉路電視(CCTV)片段後,大批網民仗義執言,怒斥該對「麻煩情侶」未釐清事實就肆意將人放上網「公審」。事件幾經發酵,該對情侶疑因不堪網絡壓力,終於昨日(19日)就事件致歉,並指已主動聯絡店方溝通,望能平息事件。

店家公開CCTV後,大批網民就情侶未理清事情原委,擅自公開該名店員的相片,令其蒙受不白之冤,故將兩名男女大肆「起底」,將他們的相貌及電話等私人資料公開。該對情侶向媒體表示,收到大量陌生來電及手機訊息,均是就事件對他們的謾罵。另外,更有傳該對情侶的工作單位亦因事件而將他們辭退。其中,網傳男方尖沙咀工作的髮型屋特意發聲明,指公司是以共享工作間為髮型師提供場地,由於事主行為已嚴重影響公司,遂決定不再向他提供場地租用。兩人昨晚亦疑不堪壓力,打算透過店家向侍應致歉。原以為事件會逐步好轉,但有網民今晚(20日)揭發女事主其實自僱經營網店,質疑網傳的「被炒」一事作假。不過,兩人因事件屢受網絡壓力則已是不爭事實。

網民得悉該對情侶因事件而被網暴,進而影響日常生活後,大多認為其咎由自取,「你估老屈人冇代價?」、「惡有惡報」、「抵啊!」,但亦有網民認為他們已受到應有懲罰,呼籲大家息事寧人,「請各位Ching(兄弟)收手算喇,係咪想當事人自殺你哋先收手?」

[ 本帖最後由 Dr.Fat 於 2022-7-26 13:5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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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女子涉網上帖文披露個人資料 被私隱專員公署拘捕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726.htm

一名35歲女子涉嫌違反「起底」罪行,被私隱專員公署拘捕,她涉嫌在未經投訴人同意下,披露對方個人資料,違反《私隱條例》的相關規定。被捕人獲准保釋,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調查顯示,被捕人與投訴者均從事網上買賣活動,她們之間的商業關係其後演變成金錢糾紛。在2021年12月期間,有人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約14個不同的群組上發文,聲稱有人騙財,文中披露了投訴人與其丈夫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電話號碼及相片。

私隱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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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私隱署起訴一人涉網上披露前女友資料 屬第二宗「起底」罪起訴個案
https://news.tvb.com/tc/local/62fcf0f12e...B%E6%A1%88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起訴一名男子,涉嫌在網上披露前女友資料,是第二宗就「起底」罪行起訴的個案。

案情指26歲被告,與前女友分手後,去年十月先後在四個不同社交平台,披露前女友個人資料,包括姓名、電話、住址、公司名稱及職業等;又冒認前女友開設帳戶,指歡迎其他人到其住所找她,令不少陌生人聯絡她。

私隱專員公署調查後,認為男子涉嫌干犯七項《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罪行,六月將其拘捕,案件下周四於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貼撐警友人資料並鎅刀傷人 港鐵車長囚25個月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90...2_001.html

31歲男疑因工作結怨網上披露同事資料 涉起底被捕
https://www.am730.com.hk/%E6%9C%AC%E5%9C...%95/336657

一名31歲男子曾在一家公司工作,其後因工作與同事結怨,最終被公司解僱。其後於2021年10月中,有人將投訴人的個人資料,包括他的中文姓名、手提電話號碼、居住屋苑名稱、僱主名稱及投訴人過往事蹟等,發布到社交媒體平台上。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經調查後,今日在新界北拘捕一名31歲中國籍男子,他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他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被捕人士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私隱條例》亦適用於網上世界,市民在網上或社交媒體平台發布或轉載「起底」訊息前,都要三思,以免觸犯法例。


涉披露他人資料 私隱專員公署拘31歲男
https://orientaldaily.on.cc/content/news...00176_022/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日在新界北拘捕一名31歲中國籍男子,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他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第64(3A)條規定。被捕人獲准保釋,公署將繼續調查案件。

與投訴人因工作結怨

調查顯示,被捕人士與投訴人曾在一家公司共事,其後因工作結怨,被捕人士最終被公司解僱,其後於去年10月中,將當事人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手提電話號碼、居住屋苑名稱、僱主名稱及投訴人過往事迹等發布到社交媒體平台上。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私隱條例》亦適用於網上世界,市民在網上或社交媒體平台發布或轉載「起底」訊息前要三思,以免觸犯法例。

根據《私隱條例》第64(3A)條,如任何人(披露者)在未獲資料當事人的相關同意下,披露該當事人的個人資料,而披露者的意圖,是導致該當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任何指明傷害;或披露者罔顧是否會(或相當可能會)導致該當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任何指明傷害,披露者即屬犯罪。

[ 本帖最後由 KT150 於 2022-9-3 10:1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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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46歲男子涉張貼「起底」街招被捕
https://www.am730.com.hk/%E6%9C%AC%E5%9C...%95/338579
男子涉張貼「起底」街招被私隱署拘捕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E6%8D%95
46歲男因金錢糾紛涉貼「起底」街招 今被私隱專員公署拘捕
https://www.hk01.com/sns/article/815302
貼街招「唱衰」前老闆 46歲男涉起底被捕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91...2_001.html
46歲男子涉嫌貼「起底」街招被捕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90378

疑因請外傭不遂鬧金錢糾紛 男子涉網上起底兼唱衰中介被捕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B%E6%8D%95

因聘外傭起糾紛 男子違私隱例披露他人個人資料被捕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1013.htm

私隱專員公署拘捕一名37歲男子,他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對方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定。

公署調查顯示,被捕人士去年曾透過受害人聘請外傭,雙方其後因外傭無法來港而就合約發生金錢糾紛。至今年4月,有人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上先後發布三條訊息,披露受害人的個人資料,包括中英文姓名、曾就讀的學校名稱、受害人的相片以及受害人的業務名稱和地址,並對受害人作出負面的評論及指控。

網上唱衰外傭中介兼披露個人資料 37歲男涉起底被捕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101...2_001.html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13日)在九龍西拘捕一名37歲中國籍男子,他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了一名經營外傭中介服務女子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

調查顯示,被捕人士於2021年曾透過受害人聘請外傭,兩人其後因外傭無法來港工作而就合約事宜發生金錢糾紛。及至2022年4月,有人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上先後發布3條訊息,披露受害人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英文姓名、曾就讀的學校名稱、受害人的相片,以及受害人的業務名稱和地址,並對受害人作出負面的評論及指控。

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5年。《私隱條例》亦適用於網上世界,市民在網上或社交媒體平台發布或轉載「起底」訊息前都要三思,以免觸犯法例。

[ 本帖最後由 愛新覺羅 於 2022-10-13 11:1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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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青年滋擾法官違「起底」禁制令 承認藐視法庭判囚兩周緩刑一年
https://news.tvb.com/tc/local/634d5cbb4d...0%E5%B9%B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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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年內發逾1300張移除起底訊息通知 私隱署指社交平台成功率達9成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111...2_001.html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今日(19日)在電台表示,起底刑事化條例實施約一年,期間公署收到101宗投訴,曾作出9次拘捕行動,9人被捕,當中3宗案件已落案起訴,有1宗已定罪,她認為條例實施以來相當有成效,而網上的起底訊息已大減。

她指出,過去約一年來,公署一共向24個社交平台或討論區,發出超過1,300張移除涉及「起底」訊息的通知書,涉及超過1.5萬條相關訊息。她說這類起底案件,主要涉及商業,金錢,男女朋友之間,政見等糾紛。她又說,在要求社交平台移除涉及起底訊息的成功率高,達到九成,即使是海外平台都有合作移除,餘下一成,公署有時要多次發出警告,對方才移除,若遇有不合作情況,公署就要聯絡當地對口單位協助。

對於在保障私隱和公眾查冊方面如何,鍾表示,一方面要視乎公共登記冊的設立目的,同時要符合私隱條例要求,包括傳媒工作者都要符合法例規定,她強調私隱條例對於新聞活動有豁免,新聞工作者在使用相關資料時,如有合理理由相信符合公眾利益,是有豁免情況。至於在獲取資料方面,就要視乎個別條例而訂。至於公署會否建議運輸署在車牌查冊申請加入選項,讓記者在符合特定條件時可以查冊。她回應稱,由於有案件仍在審理,現時不便表達意見。

男中介擅公開兼職員個人資料標明「永不錄用」 遭私隱公署拘捕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8%E6%8D%95

[Image: _2022112415361691609.jpg]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在新界北拘捕1名48歲中國籍男子。東張西望截圖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24日)在新界北拘捕一名48歲中國籍男子。被捕人士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她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

調查顯示,事主是一位兼職工作人士,被捕者從事臨時僱員中介服務,事發前被捕人士向事主提供不同食肆的臨時工作。於2022年10月,事主與被捕人士就發放薪金及工作編配事宜發生糾紛。

其後,有人透過即時通訊軟件向其他人士發布了事主的個人資料,並備註表示將永不錄用事主。案中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事主的中文姓名、英文姓名、手提電話號碼,以及一張略去了部份內容的身份證副本,從中可以看到事主的中文姓名、英文姓名、身份證號碼、性別,以及事主的照片等。

被捕人士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圖輯了解「蛇頭與蛇仔」爭拗:

據了解,早前有網民在討論區爆料指,在半島酒店任職散工期間,遭到無良「蛇頭」阿良拖糧、公開身份證資料、恐嚇;其後再有遇上同樣遭遇的網民報料,指同被威脅或受到怒罵。

而涉事的「阿良」早前出席TVB節目《東張西望》中否認指控,更聲稱是報料者經常甩底,故在內部群組公開甩底散工的身份證等資料,以提醒「行家」,避免其他蛇頭請放飛機蛇仔。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身份證載有屬敏感的個人資料,隨意或惡意在網上或社交媒體平台於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或轉載身份證副本,可以構成「起底」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信諾環球涉違私隱例被控 控方反對前私隱專員代表被告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102...2_001.html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先前接到投訴,指1間保險公司涉嫌在未經1名市民的同意下,將其個人資料用於直接促銷,事後該間保險公司被警方票控「無同意下將個人資料用於直接促銷」罪名。案件今天(28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提訊,由於被告聘請前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作法律代表,律政司以黃在任期間曾接觸該宗投訴個案為由,向法庭申請禁止黃代表被告。裁判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押後至11月18日就控方的申請作出裁決。

本案被告為信諾環球保險有限公司,涉嫌違反《個人資料(私隱)。該項傳票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12月4日至2020年4月17日,使用個人資料直接銷售特別產品及服務,但已在同意之範圍外。控方今天向裁判官陳詞表示,黃繼兒為時任個人資料私隱專員,曾經負責接觸該宗投訴個案,而該案最終轉介予警方跟從。辯方陳詞則指,私隱公署「同警察、刑事檢控科並非站在同一邊」,因為私隱公署無需要進行刑事調查的工作。辯方不同意私隱公署在該案中能夠起到調查角色,相關證據亦非用於法庭上,因而要求法庭拒絕控方的申請。

案件編號:KTS 25173/2021

男子因臨時僱員糾紛涉嫌「起底」 被私隱專員公署拘捕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1124.htm

一名48歲男子因臨時僱員糾紛涉嫌「起底」,被私隱專員公署拘捕。

被捕男子從事臨時工的中介服務,他向本身是求職者的事主,介紹不同食肆的臨時工作。今年10月雙方就發放薪金及工作編配事宜發生糾紛。其後有人透過即時通訊軟件,向外發布事主的個人資料,表明永不錄用。案中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事主的中英文姓名、手提電話號碼,以及一張略去部份內容的身份證副本,從中可以看到事主的身份證號碼及照片等。

被捕人士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起底」屬嚴重罪行。身份證載有屬敏感的個人資料,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隨意或惡意在網上或社交媒體平台披露或轉載身份證副本,可以構成「起底」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Fb起警員底 女子認違禁制令
https://orientaldaily.on.cc/content/news...00176_025/

一名女子涉於2020年9月在Facebook發文,內容涉及對一名警員「起底」,她涉違反法庭頒下的禁制令,被控以控藐視法庭。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提訊,她表示會承認法律責任,法官高浩文將案件押後至今年12月30日判刑。

押至12‧30判刑

本案原告律政司司長,被告葉倩敏。被告昨天沒有律師代表,首度表明不爭議案中法律責任。法官遂將本案押後至今年12月30日判刑,並指示被告須在12月16日前將求情誓章存檔法庭,而律政司則須在12月23日前存檔回應。法官另指示被告當日須在庭上就訟費事宜陳詞。

據悉,被告涉於2020年9月違反法庭的禁制令。該禁制令於2019年頒發,禁止非法披露警員、特務警察及其家人的個人資料等。案件編號:HCMP 539/2022

擬告黃之鋒違禁起底令 高院斥律政司延誤但仍准提控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112...?refer=hn2

因涉47人初選案被還押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指於前年在網上貼文,公開2019年11月西灣河向示威者開槍的警員及其家人姓名、資料及行蹤等,涉嫌違反高院先前禁止對警員「起底」的頒令、及對該警員保密身份的命令。律政司在事隔逾2年後,就黃的行為與另外3名作出近似行為的人士,向高院原訟庭申請交付程序,控告4人藐視法庭。處理該申請的法官高浩文一度關注,律政司於超過20個月後才作申請,認為有所延誤並考慮不批准進行交付。不過他經考慮後,今天(24日)終頒下判詞,決定批准進行交付程序。

4宗案件的申請人均為律政司司長,4名擬答辯人分別是黃之鋒、曾子成、李伯納及王國樑。據申請方指,警方於網上進行調查,在2020年8月16日發現黃之鋒於網上曾貼文,披露2019年西灣河開槍案之開槍警員的中文姓名,並轉載「連登」討論區及「香港編年史」網站的貼文,貼文上有該警員與家人的相片及個人資料等,並涉違反了法庭頒令禁止向警員「起底」及一宗刑事案件中法庭頒令禁止披露該開槍警員身份的命令。申請方又指警方同樣先後發現其餘3名擬答辯人於2019年11月11日至2020年6月17日在網上亦有貼文,作出與黃類似的行為,披露開槍警的姓名及他與家人的資料等。

法官指出,申請方於今年5月起才陸續就4名擬答辯人涉藐視法庭之事向高院申請交付程序,距離最初對4人作調查時分別相距20至28個月。法官指一般會以書面處理藐視法庭要求作交付程序的申請,如發現是毫無根據或屬欺壓才會拒絕交付,但因發現本案延遲了很久才申請,故於本周一(21日)特別開庭,讓申請方解釋。法官引述申請方指,「律政司亦理解本申請可早些進行」,令人覺得只是「婉轉說法」。申請方其後陳詞,只說法庭處理這4宗個案,會有震懾的效果,並無具體解釋為何有長達約2年延誤,最多只表達到律政司在這2年很忙碌。申請方又指雖然有延誤屬不幸,但是並不能說是欺壓擬答辯人,且不構成濫用法庭程序,亦沒有阻礙到擬答辯人作抗辯。

對於申請方的說法,法官回應表示如不從速進行相關程序,確會對擬答辯人構成傷害,而且即使無影響抗辯,亦不能一口咬定擬答辯人無受欺壓。不過法官又指,在考慮是否批准進行交付時,亦需考慮公眾利益,及要對蔑視命令者作懲罰。法官指如果只考慮到延誤方面,會拒絕批准進行交付,不過念及申請方並非沒有成功機會證明4人藐視法庭,而延誤一事亦可在案件正審時再作考慮,加上4人面對的指控實屬嚴重,法庭不可視而不見,故最終批准進行交付程序。不過法官特別指出,是次批准進行交付程序,並不等於其他同類案件有如此延誤亦會批准交付。

案件編號:HCMP 585-587,664/2022

[ 本帖最後由 揸流攤 於 2022-11-24 13:1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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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女子涉「起底」被控14罪 涉在網上平台披露事主資料
https://sina.com.hk/news/article/2022120...69309.html

私隱專員公署落案起訴一名36歲中國籍女子違反《私隱條例》有關「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共14項罪行,案件下星期一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女被告獲准保釋候審。

公署表示,今次是自私隱條例修訂生效以來,公署作出拘捕行動後第四宗落案起訴「起底」罪行的個案。

調查顯示,女被告從事網上買賣活動,被「起底」的事主曾經是女被告的供應商,兩人之間的商業關係其後演變成金錢糾紛。

去年12月期間,有人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約14個不同的群組上發文,聲稱有人騙財,文中披露了事主與其丈夫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電話號碼及相片,公署在今年7月拘捕女被告。

36歲女聲稱遭騙財 網上洩供應商及其丈夫資料 涉違起底罪被起訴
https://www.hk01.com/article/844653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7日)落案起訴一名36歲中國籍女子違反《私隱條例》,指從事網上買賣活動的女被告,與曾是其供應商的事主發生金錢糾紛,之後在網上平台披露事主與其丈夫的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電話號碼及相片。被告正在保釋,案件將於下周一(12日)上午在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為自《私隱條例》於2021年10月修訂後生效以來,第四宗落案起訴「起底」罪行的個案。

私隱專員公署今日落案起訴一名36歲中國籍女子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3A)條「在未獲同意下披露個人資料」共14項罪行。調查顯示,被告從事網上買賣活動,事主曾是其供應商,二人之間的商業關係其後演變成金錢糾紛。

私隱專員公署指,2021年12月期間,有人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約14個不同的群組上發文,聲稱有人騙財,文中披露了事主與其丈夫的個人資料。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中文姓名、電話號碼及相片。私隱專員公署於今年7月26日拘捕被告。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根據《私隱條例》第64(3A)條,如任何人(披露者)在未獲資料當事人的相關同意下,披露該當事人的個人資料,而披露者的意圖,是導致該當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任何指明傷害;或披露者罔顧是否會(或相當可能會)導致該當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任何指明傷害,披露者即屬犯罪。 任何人違反第64(3A)條所訂罪行,一經定罪,可被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


59歲女業主涉社交平台洩租客身份證副本 違起底罪被私隱公署拘捕
https://www.hk01.com/article/843004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2日)在新界北拘捕一名59歲中國籍女子,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他的個人資料,違反《私隱條例》規定。公署調查顯示,事主曾租住被捕人士持有單位,兩人因租金問題發生糾紛。其後,社交媒體平台群組中,有人發布事主個人資料,包括其中文姓名、職業,以及一張略去了部份內容的身份證副本。私隱專員公署表示,被捕人士現正被扣留調查,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私隱專員公署指,於今年3月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的群組中,有人先後發布三條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訊息,對事主作出負面的評論。案中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事主的中文姓名、職業、居住區域,以及一張略去了部份內容的身份證副本,從中可以看到事主的中文姓名、英文姓名、香港身份證號碼、出生日期及照片。

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身份證載有屬敏感的個人資料,未經當事人的同意下,隨意或惡意在網上或社交媒體平台披露或轉載身份證副本,可以構成「起底」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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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35歲人妻涉網上起底「小三」  遭私隱署拘捕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120...2_001.html

一名35歲中國籍女子涉嫌在未經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了另一名女子的個人資料,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64(3A)條的規定,今日(8日)在港島區被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拘捕。她已獲准保釋,私隱專員公署會繼續調查案件。

調查顯示,事主與被捕人士的丈夫在2019年至2021年間曾有感情關係,兩人分手後事主將上述關係告知被捕人士。2021年11月至今年5月期間,有人在一個社交媒體平台的群組上先後發布了3條包含事主個人資料的訊息,並作出負面的評論及指控,被披露的個人資料包括事主的中英文姓名、別名、出生年份、居住地區、工作地區,以及她的職業和照片。

「起底」屬嚴重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處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5年。私隱專員公署提醒市民,《私隱條例》亦適用於網上世界,市民在網上或社交媒體平台發布或轉載「起底」訊息前,都要三思,以免觸犯法例。

首宗「起底」刑事化定罪 31歲裝修公司董事披露客人個人資料罪成1月判刑
https://www.am730.com.hk/%E6%9C%AC%E5%9C...%91/352637
「起底」刑事化首案 裝修公司負責人洩客個資罪成候判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121...2_001.html

男子被控起底罪成判囚8個月 私隱專員公署歡迎裁決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1215.htm

[ 本帖最後由 陪瞓導師 於 2022-12-15 13:4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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