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5-2019, 08:28 PM
違規任全國政協委員
57歲「女孩」被台罰13萬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internati...6/20634572
居港的57歲「台灣女孩」、全國政協委員凌友詩,日前在政協大會以高八度朗誦腔嬌情發言,狂捧大陸,怒貶台灣,更「熱切期待兩岸統一」,迅速竄紅兩岸三地,但要付出代價。台灣內政部以她擁有中華民國戶籍及國籍,卻任大陸全國政協委員違反兩岸條例規定,決定對她處以5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12.9萬港元)罰款,更研究註銷其台灣戶籍。凌回應稱台灣當局對她開罰「違反人權,不合情理」。
凌友詩生於台灣高雄左營,16歲舉家移居香港,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2005至2013年曾任特區政府中央政策組高級研究主任,去年獲委任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歸「全國台聯」組別。她11日在政協大會發言,開首即以「平凡的台灣女孩、香港的外來客」自稱,隨後稱「全中國唯一合法代表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又感激中共「帶領民族復興,相信祖國必將統一」。「期待祖國繁榮昌盛與兩岸統一之日到來」。
稱不擔心被台取消戶籍
由於其發言嬌情誇張,七情上面,發言視頻在網上流傳,引兩岸網民爭議。台灣內政部昨表示,依照《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台灣人民不得擔任大陸黨務、軍事、行政或政治性機關、團體之職務或成員,違者可處10萬至50萬元(約2.6萬至12.9萬港元)罰款。凌目前仍保有中華民國戶籍及國籍,適用條例規定。凌在政協大會公開發表配合中共統戰言論,極其不當,決定處以50萬元罰款。
另外,台灣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前天表示,相關機關正了解凌是否申領中國護照,以及是否在大陸有戶籍,如屬實會依如兩岸條例規定,註銷其台灣戶籍。他批凌發表「文革式樣板宣傳」,絕不會獲台灣人民認同與支持,反而會讓兩岸心理距離越拉越遠。
《蘋果》昨致電凌但未能接通。但她向《大公報》稱,「我在香港已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台灣當局取消我的戶籍,對我實際影響並不那麼大」。又稱最關心島內嚮往統一或支持統一的人,「他們的生活、工作,甚至人身自由都可能受威脅」。對被台灣註銷戶籍感「無可奈何」,表示她接受全國政協委員任命及撰寫大會發言稿時「早已有心理準備」。
「叛台投共」命運各異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internati...6/20634573
按台灣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台灣居民若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護照,依例喪失其台灣居民身份、戶籍及相關的選舉和出任公職等權利。多年來從台澎金馬的「中華民國自由地區」投奔大陸者不計其數,但台灣當局對「叛台投共」者的處理卻各異。
曾任世界銀行高級副行長兼首席經濟學家的林毅夫(圖),是早期「叛台投共」者。當年為國軍上尉連長的他,1979年5月從金門抱藍球泅海到廈門投奔大陸。後成為教育學學者的林妻陳雲英,也在1987年由美國攜子女隨夫定居北京。2002年5月林父在台灣病逝,台陸委會和內政部原已基於「人道精神」考慮同意林毅夫入境奔喪,但因國防部指林仍被視為叛逃軍官,一旦返台將面臨軍法調查與審判,最後林毅夫無法赴台,只能由陳雲英赴台代其追悼。
與凌友詩同樣生於高雄的上海復旦大學英文系教授盧麗安,1997年與丈夫接受北京安排定居上海和工作,2015年加入中共,兩年後更當選中共「十九大」代表。十九大前夕盧接受媒體採訪,以台語喊出「我們愛台灣,當然也可以愛大陸」,其高調舉動終換來被台灣當局註銷戶籍。不過,香港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之妻、息影台灣女星胡慧中,2003年至今一直出任江蘇省政協委員,但卻未被台灣當局註銷戶籍。
充當陸諜 台兩退役軍官判囚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china_wo...8_009.html
[ 本帖最後由 成吉思汗 於 2019-3-15 14:45 編輯 ]
57歲「女孩」被台罰1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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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港的57歲「台灣女孩」、全國政協委員凌友詩,日前在政協大會以高八度朗誦腔嬌情發言,狂捧大陸,怒貶台灣,更「熱切期待兩岸統一」,迅速竄紅兩岸三地,但要付出代價。台灣內政部以她擁有中華民國戶籍及國籍,卻任大陸全國政協委員違反兩岸條例規定,決定對她處以50萬元新台幣(下同,約12.9萬港元)罰款,更研究註銷其台灣戶籍。凌回應稱台灣當局對她開罰「違反人權,不合情理」。
凌友詩生於台灣高雄左營,16歲舉家移居香港,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2005至2013年曾任特區政府中央政策組高級研究主任,去年獲委任為港區全國政協委員,歸「全國台聯」組別。她11日在政協大會發言,開首即以「平凡的台灣女孩、香港的外來客」自稱,隨後稱「全中國唯一合法代表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又感激中共「帶領民族復興,相信祖國必將統一」。「期待祖國繁榮昌盛與兩岸統一之日到來」。
稱不擔心被台取消戶籍
由於其發言嬌情誇張,七情上面,發言視頻在網上流傳,引兩岸網民爭議。台灣內政部昨表示,依照《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台灣人民不得擔任大陸黨務、軍事、行政或政治性機關、團體之職務或成員,違者可處10萬至50萬元(約2.6萬至12.9萬港元)罰款。凌目前仍保有中華民國戶籍及國籍,適用條例規定。凌在政協大會公開發表配合中共統戰言論,極其不當,決定處以50萬元罰款。
另外,台灣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前天表示,相關機關正了解凌是否申領中國護照,以及是否在大陸有戶籍,如屬實會依如兩岸條例規定,註銷其台灣戶籍。他批凌發表「文革式樣板宣傳」,絕不會獲台灣人民認同與支持,反而會讓兩岸心理距離越拉越遠。
《蘋果》昨致電凌但未能接通。但她向《大公報》稱,「我在香港已取得永久居民身份,台灣當局取消我的戶籍,對我實際影響並不那麼大」。又稱最關心島內嚮往統一或支持統一的人,「他們的生活、工作,甚至人身自由都可能受威脅」。對被台灣註銷戶籍感「無可奈何」,表示她接受全國政協委員任命及撰寫大會發言稿時「早已有心理準備」。
「叛台投共」命運各異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internati...6/20634573
按台灣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台灣居民若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護照,依例喪失其台灣居民身份、戶籍及相關的選舉和出任公職等權利。多年來從台澎金馬的「中華民國自由地區」投奔大陸者不計其數,但台灣當局對「叛台投共」者的處理卻各異。
曾任世界銀行高級副行長兼首席經濟學家的林毅夫(圖),是早期「叛台投共」者。當年為國軍上尉連長的他,1979年5月從金門抱藍球泅海到廈門投奔大陸。後成為教育學學者的林妻陳雲英,也在1987年由美國攜子女隨夫定居北京。2002年5月林父在台灣病逝,台陸委會和內政部原已基於「人道精神」考慮同意林毅夫入境奔喪,但因國防部指林仍被視為叛逃軍官,一旦返台將面臨軍法調查與審判,最後林毅夫無法赴台,只能由陳雲英赴台代其追悼。
與凌友詩同樣生於高雄的上海復旦大學英文系教授盧麗安,1997年與丈夫接受北京安排定居上海和工作,2015年加入中共,兩年後更當選中共「十九大」代表。十九大前夕盧接受媒體採訪,以台語喊出「我們愛台灣,當然也可以愛大陸」,其高調舉動終換來被台灣當局註銷戶籍。不過,香港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之妻、息影台灣女星胡慧中,2003年至今一直出任江蘇省政協委員,但卻未被台灣當局註銷戶籍。
充當陸諜 台兩退役軍官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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