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2-2018, 04:10 PM
【一地兩檢】大律師公會:草案違基本法 立法會無權制訂 先通過待法院裁定不負責任
https://thestandnews.com/politics/%E4%B8...%E4%BB%BB/
立法會的法案委員會第三次審議高鐵一地兩檢的草案,大律師公會昨向立法會提交意見,指一地兩檢無憲制基礎,認為無法在不違反基本法的情況下立法,強調立法會並無權制訂違反基本法的法例,如果認為可以留待法院裁決法例是否合憲,就是不負責任的做法。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日在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委員會上稱,尊重不同的意見和看法,重申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沒有牴觸《基本法》,會盡力向議員解釋沒有違反《基本法》。
鄭若驊:無違基本法 港實行一國兩制
鄭若驊在會上指出,本港實行一國兩制,情況與其他地方不同,「因為其他地方是沒有一國兩制的方針,其他地方的普通法案例,沒有我們這個情況,但相類似的一地兩檢的安排,在普通法和成文法的國家,都是通過立法就司法管轄和適用法律作出某些調整,令當地的政策可以落實。」
大律師公會強調,草案意圖在香港的邊界內、司法管轄區內亦剔出(de-establish)一部分作出內地管轄區,但基本法未有條文給予特區政府採取有關程序,將香港邊界內地方,劃出香港法律、及香港法院的管轄區之外。
大律師公會認為,草案違反基本法18條附件三,即全國性法律除列於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公會的意書見提出,不接受人大決定授予一地兩檢及法案的基礎,因人大決定並不涉及基本法,按照人大的中國憲法所列明功能及權力,人大需要遵守基本法,而且人大未有就有關事宜,按基本法第158條作出釋法。
大律師公會認為,以深圳灣口岸一地兩檢為先例並不合適,因為基本法列明除附件三所列的全國性法律,內地法律在港不適用,但深圳沒有類似的法律、憲制規定,列明香港法律不能在深圳適用。
公會認為,立法會無視草案不符合基本法,是錯誤做法,立法會也不應採取先通過再留待法院裁決法例是否合憲的做法,「在立法程序上,這是不負責任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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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的法案委員會第三次審議高鐵一地兩檢的草案,大律師公會昨向立法會提交意見,指一地兩檢無憲制基礎,認為無法在不違反基本法的情況下立法,強調立法會並無權制訂違反基本法的法例,如果認為可以留待法院裁決法例是否合憲,就是不負責任的做法。律政司司長鄭若驊今日在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委員會上稱,尊重不同的意見和看法,重申一地兩檢條例草案沒有牴觸《基本法》,會盡力向議員解釋沒有違反《基本法》。
鄭若驊:無違基本法 港實行一國兩制
鄭若驊在會上指出,本港實行一國兩制,情況與其他地方不同,「因為其他地方是沒有一國兩制的方針,其他地方的普通法案例,沒有我們這個情況,但相類似的一地兩檢的安排,在普通法和成文法的國家,都是通過立法就司法管轄和適用法律作出某些調整,令當地的政策可以落實。」
大律師公會強調,草案意圖在香港的邊界內、司法管轄區內亦剔出(de-establish)一部分作出內地管轄區,但基本法未有條文給予特區政府採取有關程序,將香港邊界內地方,劃出香港法律、及香港法院的管轄區之外。
大律師公會認為,草案違反基本法18條附件三,即全國性法律除列於本法附件三者外,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公會的意書見提出,不接受人大決定授予一地兩檢及法案的基礎,因人大決定並不涉及基本法,按照人大的中國憲法所列明功能及權力,人大需要遵守基本法,而且人大未有就有關事宜,按基本法第158條作出釋法。
大律師公會認為,以深圳灣口岸一地兩檢為先例並不合適,因為基本法列明除附件三所列的全國性法律,內地法律在港不適用,但深圳沒有類似的法律、憲制規定,列明香港法律不能在深圳適用。
公會認為,立法會無視草案不符合基本法,是錯誤做法,立法會也不應採取先通過再留待法院裁決法例是否合憲的做法,「在立法程序上,這是不負責任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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