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8-2021, 11:55 PM
加籍非常任法官麥嘉琳為延任解話 稱為守香港民主最後堡壘 信可審國安案件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a-...8%E4%BB%B6
司法機構上月公佈,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前加拿大首席大法官麥嘉琳 ( Beverley McLachlin )延任 3 年,任期至 2024 年。麥嘉琳日前接受加拿大的《國家郵報》 (National Post) 訪問時,解釋其留任決定,指是要為守護香港民主的「最後堡壘」,又相信她作為加拿大法官,仍有機會審理《國安法》案件。她表明,若本港司法獨立情況受到挑戰,並且違反她的原則,她會毫不猶豫辭任。
麥嘉琳在訪問中其留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的決定辯護,指北京政府正在鉗制 (clamp down) 香港,若果現時離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只會傷害香港民主的最後堡壘。
麥嘉琳指,自己是在獲得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保證仍可維持司法獨立,所以作出此「原則性決定」 (principled decision)。她解釋,首席法官才仍有權決定審理《香港國安法》案件的人選,而非特區政府首長。
她形容,法院或許是香港最後的民主制度 (last democratic institution) 尚未被挑戰,「我不希望所作的任何舉動,會削弱到香港民主的最後堡壘,就是如此簡單。」
但她表明,若果現時的司法獨立情況受到挑戰,並且違反她的原則,她會毫不猶豫辭任。她認為,若外籍法官離開香港法院,將會造成「重大危機」 (great danger),亦成為市民不再依賴法院作公正判決的指標。
被問及來自加拿大的法官會否有可能審理《香港國安法》的上訴案件,麥嘉琳認為此情況有可能發生 (quite possible)。
對於有意見認為她等外籍法官在香港法院留任,是為中港政府打壓異見做花瓶,麥嘉琳表示憤怒,「我不認為我們在掩護誰,我只是法院上的法官,並非在任何形式參與香港政府,法院仍是獨立......我相信為著尋求公義的香港人的利益,此狀態亦會繼續維持。」
《香港國安法》自去年中實施以來,香港終審法院已有兩名非常任法官離任,包括澳洲新南威爾士前首席法官施覺民(James Spigelman) ,以及英國最高法院前院長何熙怡女男爵(Brenda Marjorie Hale)。施覺民去年9月離任後向當地傳媒坦言,辭職是與香港國安法有關。英國傳媒於今年6月時引述何熙怡指,未能預計自己何時可來港,加上對《國安法》的擔憂,所以「不希望再獲委任」。而香港終審法院至今仍有12名海外非常任法官在任。
律政司倡律政人員任資深大律師 議員斥為極少數人利益修例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80...2_001.html
政府向立法會提出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第31A 條,使任職律政人員而並非大律師的人士,具資格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立法會《2021年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今午(9日)召開會議,議員關注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的律政人員,離開政府後將失去頭銜,做法矛盾亦不公平。有議員更批評律政司為極少數人的利益修例,直指現時大律師公會和香港律師會都政治化,律政司不團結業界反加劇業界分化。
議員謝偉銓質疑修例會為律政司帶來甚麼好處,而當律政人員離開政府後,將失去資深大律師的頭銜,謝認為做法矛盾。另一議員邵家輝亦指律政人員離開政府後失去頭銜,等於要從頭開始,浪費時間,質疑律政司修例的理據,認為應讓律政人員離開政府後亦有頭銜才算公平。本身是執業律師的議員何君堯亦認為政府應一次過糾正歷史遺留的問題,不用再區分律師和大律師,而退一步則應在律政人員離職後仍保留資深大律師的頭銜。
律政司署理副民事法律專員廖冠華回應指,若取消大律師和律師的區分,有一定程度爭議,是次修例未能處理,認為修例安排已達致平衡。他又承認修例有助政府留着司法人才,但強調達致公平才是修例原意,而安排律政人員離開政府不可再使用資深大律師頭銜,以免影響私人市場及造成社會混亂。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出身,後轉為律師的議員謝偉俊則批評律政司為了極少數人的利益,作出修例,既不討好業界又看似無甚支持,批評大律師公會政治化,而香港律師會其後亦可能開始涉及政治,但律政司在這個時間卻不是團結業界,而是造成行業紛爭,反問「搞咁多嘢做乜」。
廖冠華表示,在律政司收到的意見中,香港律師會和不少法律團體都表示贊成,即使大律師公會反對,律政司亦已去信解釋,並非如謝偉俊所說無甚支持。廖又稱會後會提供合資格被委任為資深大律師的律政人員人數,但指律政司內有400名律師,絕非極少數人,而未來亦會有新律師加入律政司,他們亦能受惠。
[ 本帖最後由 李老公 於 2021-8-9 06:3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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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機構上月公佈,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前加拿大首席大法官麥嘉琳 ( Beverley McLachlin )延任 3 年,任期至 2024 年。麥嘉琳日前接受加拿大的《國家郵報》 (National Post) 訪問時,解釋其留任決定,指是要為守護香港民主的「最後堡壘」,又相信她作為加拿大法官,仍有機會審理《國安法》案件。她表明,若本港司法獨立情況受到挑戰,並且違反她的原則,她會毫不猶豫辭任。
麥嘉琳在訪問中其留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的決定辯護,指北京政府正在鉗制 (clamp down) 香港,若果現時離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只會傷害香港民主的最後堡壘。
麥嘉琳指,自己是在獲得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保證仍可維持司法獨立,所以作出此「原則性決定」 (principled decision)。她解釋,首席法官才仍有權決定審理《香港國安法》案件的人選,而非特區政府首長。
她形容,法院或許是香港最後的民主制度 (last democratic institution) 尚未被挑戰,「我不希望所作的任何舉動,會削弱到香港民主的最後堡壘,就是如此簡單。」
但她表明,若果現時的司法獨立情況受到挑戰,並且違反她的原則,她會毫不猶豫辭任。她認為,若外籍法官離開香港法院,將會造成「重大危機」 (great danger),亦成為市民不再依賴法院作公正判決的指標。
被問及來自加拿大的法官會否有可能審理《香港國安法》的上訴案件,麥嘉琳認為此情況有可能發生 (quite possible)。
對於有意見認為她等外籍法官在香港法院留任,是為中港政府打壓異見做花瓶,麥嘉琳表示憤怒,「我不認為我們在掩護誰,我只是法院上的法官,並非在任何形式參與香港政府,法院仍是獨立......我相信為著尋求公義的香港人的利益,此狀態亦會繼續維持。」
《香港國安法》自去年中實施以來,香港終審法院已有兩名非常任法官離任,包括澳洲新南威爾士前首席法官施覺民(James Spigelman) ,以及英國最高法院前院長何熙怡女男爵(Brenda Marjorie Hale)。施覺民去年9月離任後向當地傳媒坦言,辭職是與香港國安法有關。英國傳媒於今年6月時引述何熙怡指,未能預計自己何時可來港,加上對《國安法》的擔憂,所以「不希望再獲委任」。而香港終審法院至今仍有12名海外非常任法官在任。
律政司倡律政人員任資深大律師 議員斥為極少數人利益修例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80...2_001.html
政府向立法會提出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第31A 條,使任職律政人員而並非大律師的人士,具資格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立法會《2021年法律執業者(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今午(9日)召開會議,議員關注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的律政人員,離開政府後將失去頭銜,做法矛盾亦不公平。有議員更批評律政司為極少數人的利益修例,直指現時大律師公會和香港律師會都政治化,律政司不團結業界反加劇業界分化。
議員謝偉銓質疑修例會為律政司帶來甚麼好處,而當律政人員離開政府後,將失去資深大律師的頭銜,謝認為做法矛盾。另一議員邵家輝亦指律政人員離開政府後失去頭銜,等於要從頭開始,浪費時間,質疑律政司修例的理據,認為應讓律政人員離開政府後亦有頭銜才算公平。本身是執業律師的議員何君堯亦認為政府應一次過糾正歷史遺留的問題,不用再區分律師和大律師,而退一步則應在律政人員離職後仍保留資深大律師的頭銜。
律政司署理副民事法律專員廖冠華回應指,若取消大律師和律師的區分,有一定程度爭議,是次修例未能處理,認為修例安排已達致平衡。他又承認修例有助政府留着司法人才,但強調達致公平才是修例原意,而安排律政人員離開政府不可再使用資深大律師頭銜,以免影響私人市場及造成社會混亂。
本身是資深大律師出身,後轉為律師的議員謝偉俊則批評律政司為了極少數人的利益,作出修例,既不討好業界又看似無甚支持,批評大律師公會政治化,而香港律師會其後亦可能開始涉及政治,但律政司在這個時間卻不是團結業界,而是造成行業紛爭,反問「搞咁多嘢做乜」。
廖冠華表示,在律政司收到的意見中,香港律師會和不少法律團體都表示贊成,即使大律師公會反對,律政司亦已去信解釋,並非如謝偉俊所說無甚支持。廖又稱會後會提供合資格被委任為資深大律師的律政人員人數,但指律政司內有400名律師,絕非極少數人,而未來亦會有新律師加入律政司,他們亦能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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